-
淄博市实施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详解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响应国家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支持家庭优化住房条件,淄博市决定实施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贴政策。
二、补贴对象
1. 淄博市户籍家庭,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
2. 非淄博市户籍家庭,在淄博市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
三、补贴条件
1. 购房时间:自政策实施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 购房面积: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上。
3. 购房类型:限购区域内。
四、补贴标准
1. 二孩家庭:补贴金额为购房总价(不含税费)的5%。
2. 三孩家庭:补贴金额为购房总价(不含税费)的8%。
五、补贴申请及发放
1. 申请材料:购房合同、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2. 申请流程:购房家庭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由相关部门发放补贴。
3. 发放方式:补贴资金直接打入购房家庭银行账户。
六、政策期限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
七、政策调整
1. 根据国家举报 -
淄博关于对符合国家二孩、三孩生育政策家庭给予购房补贴的实施方案
最新消息:延续执行阶段性购房补贴和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贴政策,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截止时间由2025年5月31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符合国家二孩、三孩生育政策家庭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同步顺延。《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
一、购房补贴执行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二、购房补贴标准
(一)对“三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实施补贴:国家出台三孩政策(2021年5月31日)以后,同一对夫妇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三孩,在购房补贴执行时间内购买商品住宅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成交总价款2%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0元。
(二)对“二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实施补贴:国家出台二孩政策(2016年1月1日)以后,同一对夫妇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在购房补贴执行时间内购买商品住宅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成交总价款1%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以上购房补贴由房屋所在地区县政府负责实施。享受补贴的家庭不重复享受,且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三、购房补贴资金来源和支付方式
(一)资金来源:市、区县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按比例分别
承担。采取由区县先行全额补贴到位,市级根据已补贴总额按照承担比例与区县结算的方式落实。
(二)支付方式: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审核,向本级财政部门审报后,统一拨付给购房者。
四、购房补贴发放程序
(一)符合给予购房补贴的购房家庭,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3个月内,自行向房屋所在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补贴发放申请,逾期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二)购房价格以商品房买卖合同记载的为准。
(三)申请购房补贴需要提供的材料:
1.购房补贴申请表(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统一制作提供)
2.购房者有效身份证件;
3.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购房者银行账号;
5.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户口本或者有效证明(区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参与对符合生育政策的家庭实施购房优惠,并在销售现场明示和告知购房者。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