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淄博市户口迁回农村的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点:
1. "农村原籍地关系":申请人必须具有淄博市农村的原籍地关系,即申请人的父母或直系亲属在农村有户口。
2. "土地承包权":申请人需有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即在农村有承包的土地。
3. "住房条件":申请人需在农村有住房,且住房条件符合当地政府的要求。
4. "稳定收入来源":申请人应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能够保障其在农村的生活。
5. "无不良记录":申请人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在迁出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
6. "政策支持":根据当地政府的相关政策,可能还需要满足其他特定条件。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 "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首先,您需要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了解最新的政策和具体要求。
2. "准备相关材料":根据户籍管理部门的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土地承包合同、房产证明等。
3.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户籍管理部门。
4. "审核审批":户籍管理部门将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将予以批准。
5. "办理迁移手续":获得批准后,按照户籍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迁移手续。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变化,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举报 -
淄博城市户口迁回农村需要申请人是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等基本生活基础的进城落户人员,或是户口在学校的农村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这些人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农村。
所需材料:
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等基本生活基础的进城落户人员回原籍经常居住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凭下列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一)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凭证;
(三)派出所实际居住调查材料。
农村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在学校的),毕业后可申请回原籍落户,凭下列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一)居民身份证;
(二)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登记卡;
(三)毕业证;
(四)拟落户地居民户口簿。
举报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