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2025年“慈心一日捐”活动启动

淄博 更新于:2025-08-09 12:57
  • alita小星
    >8月6日,淄博市民政局、淄博市委社会工作部、淄博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淄博市总工会、淄博市工商联、中共淄博市国资委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慈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全面启动2025年“慈心一日捐”活动。

    2025年“慈心一日捐”活动坚持“依法组织、公开透明、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的组织原则,所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助困、助老、助学、助医、助孤、助残、助力乡村振兴以及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等公益慈善事业。倡导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通过开展慈善宣传、举行捐赠仪式等方式,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捐赠活动。鼓励和倡导个人捐赠1天的经济收入,生产和经营性企业捐赠1天的利润。以直接捐款为主;也可以捐赠自身有处分权的实物、房屋、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等有形或无形财产;还可以捐赠具有使用价值的产品、设施、设备,由市慈善总会委托有资质的拍卖机构变现后,用于公益慈善事业。

    活动期间,淄博市慈善总会将严格按照《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要求,通过“慈善中国”平台、淄博市民政局网站、淄博市慈善总会网站、淄博市慈善总会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主动公开募捐情况,接受有关部门审计和社会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出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 马斌 通讯员 孙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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